集团公司各部室、各业务板块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,建立健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确保全集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,经董事会研究决定,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安委会”),负责本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。现就我司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安委会组织结构
安委会主任:谢承泮
常务副主任:屈立军
副主任:张腊刚、刘锐
成员:刘志胜、史经盛、马海博、马建国、张二明
安委会主任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,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。常务副主任协助安委会主任领导本公司的安全工作,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,具体领导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。
安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综合办,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事务,办公室主任由张二明担任。
二、安委会职责
1.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,研究解决全集团公司安全发展重大问题,包括制度建设、班子队伍建设、安全投入、宣传教育培训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;
2.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,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,强化应急管理;
3.组织、协调安全生产督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。
三、安委会工作制度
1.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,研究、部署、总结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,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。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及问题跟踪改善计划等。
2.各责任部门凡需提交安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,形成提案,会前汇集到安委会办公室(综合办),提交安委会决策。
3.安委会办公室(综合办)负责协调解决日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,并在下次安委会会议上汇报承办结果。
4.安委会设有专门记录、档案,做出的决定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执行。
四、逐层签订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》
集团公司董事长与各板块负责人签订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》,各板块负责人与所属各企业负责人签订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》,各企业负责人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到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覆盖每一个部门,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。
2017年4月25日